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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检察院成功召开首例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听证会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5-12-03 09:32 浏览次数:4816

近日,开远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听证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有关当事人参加,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现场监督。
2011年,邹桂忠经葛增荣为汽车销售公司送车途中单方肇事车毁人亡,死者家人李淑香、罗青、邹书涵及葛增荣、红河健中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双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博昌机电贸易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五方当事人围绕是否提供劳务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诉讼五次,当事人葛增荣不服(2012)开民一初字第442号民事判决书,向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此案已历时四年,矛盾纠纷尚未平息,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问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听证会首先听取了申请监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它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按顺序发表意见。随后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现场出示并予以说明,案件各方当事人轮流对证据提出意见。最后申请监督人和其它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在征得三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听证会从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组织三方进行和解,经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释法说理,三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和解,初步达成和解方案。
听证会后,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表示感谢,此次听证既消除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又为案件的解决迈进一大步,取得意料之外的效果。人民监督员蒋辉老师发表监督意见时赞叹:“秉持法律公正,一定就可以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相互尊重共建和谐,以后就学会按法律法规办事减少减轻社会与家庭灾难!”(作者:市检察院 卫宏、李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