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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研究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11-09 09:37 浏览次数:6157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如何保障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维护警察职业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已成为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当前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下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基层工作经验对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 警察 职业保障 制度
 
根据公安部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3815人,其中因公牺牲2152人、因公负伤21663人。仅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就因公牺牲438人,因公负伤4599人,患职业重病身故1700余人。2016年以来,截至3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又有71名民警因公牺牲,958名民警因公负伤。可以说,人民警察是和平年代付出最多、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警察队伍的生机、活力与战斗力,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但当前,受各种因素制约,民警职业保障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何积极有效应对困难挑战,建立健全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符合人民警察职业要求的职业保障制度,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继续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际和新的改革精神,对建立健全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警察职业保障的内涵
什么是职业,职业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并能满足自己精神需求的、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影响个人职业的因素有:进取心与责任心、自信心、自我表现认识和自我表现调节、情绪稳定性、社会敏感性、社会接纳性、社会影响力。警察职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制度设立、为社会公共安全利益服务、由接受过专门知识和技能训练的专业人士所担任、从事社会秩序维护活动的职业类型。警察职业保障是指确保警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保障,主要包括执法保障、发展保障、待遇保障、安全保障、健康保障等。由此可见,良好的职业保障,是公安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当前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民警察执法环境受冲击的问题突出。现行法律保障机制的薄弱,促使实际执法活动中,因处罚力度偏轻,震慑作用不强,造成社会上一些人员挑战警察执法,侵害行为屡有发生。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凭主观意识错误认为民警处理不公,徇私舞弊,在情绪激动之下对民警实施侵害,还有少数被法律打击处理过的不法分子,借机报复公安机关和民警,制造事端。受社会大环境的冲击影响,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加重,基层一线民警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明显增加,安全风险随之加大。
(二)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突出。民警在接处警、调解民事纠纷及处置群体性事件时,时常被一些不法分子谩骂侮辱、恐吓威胁、殴打推搡及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甚至诽谤民警。部分当事人为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打击报复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采取诬告、恶意投诉等方式,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加之部分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进行不全面、不客观的报道,恶意投诉和诬告造成的负面影响很难消除,直接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伤害警察群体的感情。还有我们公安机关自身宣传部门喜欢把公安民警宣传成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式的人物,而对公安民警面临的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宣传较少,导致有关部门和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工作。
(三)人民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的问题突出。因警力不足和警察的特殊职业性质,使得民警工作量成倍增加和正常的作息时间难以保证。实际工作中,一名民警往往要分担多项工作,繁重的日常工作、频繁的执勤巡逻任务,导致民警超负荷运转,体力、精力长期处于透支状态,过度劳累得不到休整,生活无规律等现象。这些工作的不确定性、临时性以及长期巨大的工作心理压力,都严重威胁着民警的身健康。
(四)人民警察执法安全被忽视的问题突出。从大多基层公安机关配置物品来看,只有喷射器、警棍、手铐等能够真正被视为用于擒敌防身的装备,一旦遇到多人携带凶器、凶残暴力或其他较大抵抗,民警个人安全令人堪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立即或及时更新补充装备,致使大多民警长期处于缺装少装工作状态,降低了民警自我保护能力。
(五)面临着队伍状况不适应的挑战。加强队伍建设与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是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但当前,公安队伍的状况不尽如人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发展。一是民警职业倦怠情况严重,由于职务晋升空间狭窄、工作压力过大、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理想与现实落差大等原因,不少民警尤其是基层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问题;二是部分民警政治素质低,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推诿敷衍,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或武器侵害群众利益;三是部分民警身体素质、专业技能差,对犯罪分子跑不过、打不赢,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上述状况的存在一方面会给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带来“不值得”的反对声,另一方面,即使健全了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三、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的展开,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推动公安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必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建立与人权保障要求相适应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一方面,要清醒认识打击犯罪是维护社会基本秩序所必需的,但打击犯罪并非目的,人权的保障实现才是法治国家行使惩罚权乃至实行法治的终极目的,另一方面,要清醒认识在法治国家,只有保障好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才能有效保障人权,从而做到保护执法权与保护人权并重。二要加强法律保障机制建设。要从根本上解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侵犯问题必须依靠法律保障。为此,要加强立法调研,对当前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现象进行分门归类,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内容中,增强可操作性,对妨害民警执法的行为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刑事或治安处罚。同时,要争取以政府名义建立涉警维权机构,解除民警后顾之忧。三要制定人权保障配套措施。权力保障与权力制约是法治社会的永恒主题。在通过立法保障警察执法权的同时,要消除社会顾虑,制定相应人权保障措施,确保警察不滥用职权,不侵犯人权。
(二)坚持从优待警原则,建立高于其他职业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一要争取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机遇,争取由党委、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按照低于军队高于其他国家机关的标准建立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二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要对现有的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的予以清除,对没有但工作亟需的予以增加,之后,由公安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文件,对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规范,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加强检查督查,确保保障制度落到实处。三要在公安机关有别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殊性上下功夫。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大区别就是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和平年代牺牲人数最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最多的特殊群体。要紧紧抓住这一区别,积极寻找公安机关有别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特殊保障内容,如警衔工资、交警灰尘补助、刑事技术等特殊岗位津贴等。由于这部分内容没有可比性,因此,健全相关保障内容、提高相关保障标准面临的阻力会相对小一些。特别是警衔工资作为国家对公安民警的特殊关爱,已被列入公安民警的基本工资,不在有关部门对津补贴的历次清理之列,而目前的警衔工资标准很低,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明显脱节,因此,当前要把提高警衔工资标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四要在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上下功夫。当前,由于治安形势严峻、维稳任务繁重,公安民警超负荷加班现象非常突出,虽然有加班费,但与劳动法规定还是有一定差距。同时,公安部出台的禁止民警从事非警务活动及一些从优待警规定在一些地方得不到落实。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力争把有关政策用足用活用好。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的理解和支持。一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让“公安机关值得高看一等、厚爱一分”成为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识。二要牢牢掌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民警面临的巨大压力、付出的巨大牺牲、取得的辉煌战果,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接地气,切实克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式的典型宣传,努力做到先进典型可信可敬可亲。要通过宣传让“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大、付出最多、最值得政策倾斜的群体”成为社会共识,同时,对负面新闻报道要按照“危机公关”的策略及时回应,最大限度地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否定和抵触情绪。三要积极回应社会期待。要深入推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拓展警民沟通互动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期待和要求,不断出台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提供有力保障。一要下大力气解决民警职业倦怠问题。要把整治职业倦怠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抓,认真研究民警职业倦怠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如在思想方面,要继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教育、理念信念教育,努力构建和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在困扰民警职务晋升问题上,要建立科学公平规范透明的绩效考核、职务晋升和奖惩激励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扩大领导职位公开竞争上岗的范围,让职务提拔公开透明,减少民警怨气,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在工作负荷过重问题上,要采取心理辅导、减少非警务活动、落实休假制度等措施为民警减负减压。二要下大力气解决队伍违法犯罪问题。要狠抓职务犯罪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事前预防、事后查处,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三要下大力气提高民警履职能力。要针对民警能力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反恐形势严峻的局面,开展以警务实战技术、擒拿格斗、应急处突等为重点的警务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民警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五)丰富警察的精神生活,提升警察职业的认知度和幸福感。警察也是普通人,也需要其他普通人所应有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又因为警察作为特殊职业,经常承担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还经常被谩骂、恶意投诉和误会,这就需要更多的精神安慰。一完善警察人事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和考核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发挥警察的潜能和实现自我价值;二是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培养一个融洽关爱、尊重个性、互相合作的精神家园。这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就像精神纽带和心理场一样吸引和团结所有的警察成员,促使他们产生强烈的群体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三是要着力宣传警察职业的崇高性,让社会知晓警察职业的特别使命,明白警察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性,激发社会成员对警察的崇敬之心。四是改善警察的工作环境,创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工作场所。让警察对自己的警察职业产生幸福感和满足感,只有当警察对自己职业产生幸福感和满足感,才能最大限度激发警察的工作热情。
警察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人民警察在开展执法执勤活动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特别是在当前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反恐维稳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警察面临着更高的风险,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希望国家尽快建立和完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供稿:市公安局   作者:谢月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