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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源头 转变效能 精准施策努力实现“双提升”

来源:开远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11-29 15:46 浏览次数:6671

【摘 要】: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衡量平安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是公安工作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和最终目的。如何才能实现“双提升”,笔者认为只有立足源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问题发现得早、处置得了、稳控得住、解决得好,就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双提升”。
【关键词】:群众 安全感 满意度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厅深化公安改革的安排部署,开远市作为开展治安防控“四项机制”建设的试点,笔者认为以治安防范工作为着力点,以“可防、可控、可降”的工作理念贯穿公安工作主线,注重源头控制,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局势的动态控制能力,可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创建和谐开远、法制开远、平安开远提供坚强保障。
一、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内涵
安全感满意度涵盖的内容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经济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等,但群众最感性、最直观、最关心的安全感认识还是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定时期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人民群众评判公安工作优劣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安全感的形成,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性认识、对自身安全风险的自我评估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复杂过程。社会平安和谐了,自然群众就有了安全感,有了安全感也就有了满意度。
满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客户的需求被满足后的愉悦感,是客户对产品或服务的事前期望与实际使用产品或服务后所得到实际感受的相对关系。如果用数字来衡量这种心理状态,这个数字就叫做满意度了。笔者认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整个社会治安环境的满意度;二是对民警执法执勤的满意度;三是对民警服务态度的满意度。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两者相互联系并相互促进。
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活动日益增长的不断需求而随之越来越高,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工作的客观评价,是反映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是评价民警工作成绩的最根本指标。它既受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队伍素质、公安机关工作的努力程度等社会因素影响,也受公众个人年龄、文化水平、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心理素质等个人因素影响。笔者以我市公安工作为例,结合西城派出所工作,阐述观点。
开远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省129个县市中2014年度排名第54名,2015年上半年排名121名,2015年下半年排名第51名,2015年度综合排名102名。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作为公安工作的终极目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立足群众,立足源头,踏踏实实从事关群众切身的小事做起、做细、做实,在点滴中体现公安机关实实在在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在点滴中积累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对我们的支持。
二、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大环境方面
云南省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省份,跨境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毒品犯罪问题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妥善解决民族问题,保持宗教领域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防范恐怖活动发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暴力恐怖事件,随着事件次数的增多,反恐维稳工作已上升到“战役”层面,已对群众安全感造成严重影响。
(二)社会治安状况方面
一是人命关天,涉及人命的刑事案件,对社会安定的信心和期待破坏力最大;命案的发生,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给社会带来恐慌,可见命案的影响力之大,做好“民转刑”的命案防控工作,将命案的发案率降至最低。2015年全市共立“八类”现行命案7起,破7起,破案率100%;与2014年发案10起相比,发案率下降30%,破案率持平。2016年以来命案发4起破4起。
二是侵财性案件呈上升趋势并居高不下,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影响尤为突出。2013年,开远市立“两抢一盗”案件2585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数的79.98%;2014年,立“两抢一盗”案件2581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数的81.21%;2015年,立“两抢一盗”案件2679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数的83.92%。2016年,立“两抢一盗”案件1458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1663起的87.6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两抢一盗”案件在开远市呈逐年上升趋势,负面效应波及范围颇广。往往案件破了,追赃难度大,财产损失未能挽回,也抹不去对人民群众心理“阴影”和财产损失,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三是民间纠纷虽然是因小矛盾引起,但是一旦没有解决好或者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转化为治安刑事案件,甚至命案。这是有前车之鉴的,例如2015年渝景花园命案:经民警现场调查了解死者张某系开远市渝景花园小区A3幢2003号住户。经现场综合分析,死者张某系高空坠落死亡。死者张某在坠楼前周围邻居听见死者在家中有争吵声,并听见有女子喊救命的声音,死者张某平时会与丈夫贾某吵嘴。经走访调查了解后,死者张某的丈夫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查,贾某称因精神病发作要出家所以把妻子张某从渝景花园小区A3幢2003号家中20楼厨房窗户掐着脖子推出去导致张某坠楼身亡。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纠纷而引发的命案,犯罪嫌疑人经鉴定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此案属于“可防可控”的范畴。因此,还需要加大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让悲剧不再重演。
四是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工作原则,开展整治工作。在全市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中,排查出突出治安问题为三个:一是开远市城区打架斗殴、两抢一盗案件频发问题;二是市人民北路部分小美容美发厅涉黄问题;三是电子游戏室赌博暗场死灰复燃的问题。排查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4个,即:新景盛世片区打架斗殴案件高发、人民北路站街招嫖问题、开远地区非法改装私藏射钉枪问题、开远城区电子游戏室暗场屡禁不止难以打处等问题。
(三)公安队伍自身建设方面
一是我市属于边疆县市,由于区域额的限制,属于欠发达地区,民警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方面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有所欠缺,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民警的执法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故意刁难,办事拖拉,办错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少数民警身上依然存在,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不会换位思考,往往因为一句话而让来办事的群众觉得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影响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影响与群众间的感情。三是“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使公安机关成为群众无所不求的对象,无形中把其他职能部门的压力转嫁到公安机关,当警察对职责之外的事情无能为力、达不到群众要求时,便会给群众留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印象,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
(四)人民群众方面
一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社会治安、土地山林、移民搬迁、民政救济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不满情绪,从而不能正确客观的看待问题。然而,作为公安机关虽然是国家暴力机关,但事实在社会中所要充当的各种角色,及新形势下所赋予警察的各种职责,往往群众就会将自身不满情绪转移到人民警察身上。例如,在征地过程中,警察真正扮演的是维护现场秩序的角色,但在一些补偿款未达到心理价位别有用心的群众看来,就会曲解警察的职责,片面的认为警察是去“镇压”他们的,出现仇警现象。二是群众希望提高见警率,希望民警能经常到社区、工区、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解决问题,希望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公安民警能随叫随到。但是警察有限的警力、精力,有心而力不足。
(五)新闻媒体方面
一是少数媒体对涉警问题失实报道、不当评价,甚至歪曲事实、否定主流,无限放大公安队伍的负面因素;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私欲或者利己的目的,通过网络工具诋毁公安机关形象,误导民众,丑化警察,使得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误解。二是公安机关未能很好地运用新闻媒体对工作进行宣传,往往事情出了,正面、官方的报道不能及时回应,没有网络舆情传播的速度快,“先入为主”的舆情信息带来则是反作用,影响人们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立足短板,将“双提升”的可行性对策落到实处
(一)深刻认识到反恐维稳形势严峻性和复杂性,将反恐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离我们最近的昆明火车站事件,要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加之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我们要充分认识反恐维稳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二是把反恐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反恐维稳措施的落实,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预防为先,做好一切准备,打好“主动仗”。三是作为公安机关要不断创新反恐维稳工作模式,将“PTU”街面动中备勤、重点部位定点武装值守、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等“四项机制”建设融入日常巡逻防控工作中。
    (二)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基点,预防为主,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只有提高矛盾纠纷缓解能力,才能降低“民转刑”案件发案可能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赔偿纠纷、权益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家庭内部纠纷等。西城派出所近年来强化各类不安定、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民间纠纷的预防融入到日常的警务工作中,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做好“第一道”防线。
西城派出所2014年排查民间纠纷60起、化解58起,治安案件调解121起,民转刑案件4起;2015年排查民间纠纷32起、化解27起,治安案件调解39起,民转刑案件3起;2016年1月至7月排查民间纠纷8起、化解8起,治安案件调解8起,民转刑案件0起。
2014年以来,西城派出所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主要以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土地纠纷等情况为主。今年目前未有民转刑案件。通过民警辛勤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只有继续加大社区民警下社区的时间,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处理好民间纠纷,才能有效控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就能保持社会面的稳定,并减轻其余警种的工作压力。
(三)树立命案“可防、可控、可降”的工作新理念,侦破一批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案件,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西城派出所以命案防范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注重源头控制,严密防范,实现了命案全破并持续下降的良好势头。2015年西城派出所命案发案3起,破案3起,民转刑命案发案0起。2016年至今,西城派出所命案发案1起,破案1起,民转刑命案发案0起。
2014年西城派出所“两抢一盗”案件立案1279起,破案129起,破案率为10.09%。 2015年“两抢一盗”案件立案盗窃案件立案1371起,破案46起,破案率为3.36%。 2016年截止7月20日“两抢一盗”案件立案盗窃案件立案709起,与2015年度同期的754起相比下降45起;破案57起,与2015年度同期的20起相比上升37起,破案率为8.04%。与2015年度同期破案率2.65%相比上升5.39个百分点。从以上数据来看,发案率下降,破案率呈上升趋势,这是好现象,与民警的日常基础工作息息相关。2014年以来,摩托车盗窃案占“两抢一盗”案件的大头,呈高发态势,破案率较低,而摩托车作为我们小城市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一旦被盗对市民财产和生活都造成严重影响,这也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破大案要案的同时,要想尽办法下大力气侦破此类案件,破案的同时还要全力以赴地开展追赃工作。从根源上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才能从根源上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
一是全面整治一批治安热点问题。西城派出所一直以来保持对“黄赌毒”案件的高压态势,一露头就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热点问题,查找治安防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5年度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0起,查处违法人员62名(行政拘留14人,罚款48人),罚款11400元。共查获游戏室暗场64家,刑事立案打击11起,收缴各类游戏机1368台、当场捣毁游戏机156台,处罚涉赌违法人员122人,其中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89人(其中拘留并处罚款2人)。罚款32人,罚款13500元,收缴赌资59535元。全年收戒吸毒人员287人,办理零星贩毒案件6起,刑拘5人,取保候审1人,强制戒毒1人,罚款1人,责令社区戒毒2人,收缴海洛因1.39克,小麻41.23克。
今年以来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起,查处违法人员8人(罚款8人),罚款2600元。共查获游戏室暗场24家,刑事立案3起,收缴各类游戏机700台,当场捣毁游戏机700台,处罚涉赌违法人员50人,(行政拘留44人、罚款6人),罚款4100元,收缴赌资47572元。办理贩卖毒品案件4起,打击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毒品海洛因122.99克,小麻:1.07克。
二是全力推进我市社会治安“三级防控圈、六张网、五个机制”的“365”立体防控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建立开展重点部位定点武装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及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通过优化治安重点部位警力配置,推行重点勤务机制,把网格布警与武装巡逻、定点执勤、动中备勤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发现率、盘查率、抓获率”,提高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
(五)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切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塑造良好警队形象,学会换位思考
一是提高民警为民意识在工作中抱着将心比心的心态为老百姓办事,站在群众的角度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对老百姓的要求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激情。二是充分发挥窗口优势,创新工作模式,实施便民利民措施,与群众保持“零距离”。三是加强民警和协勤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监督无处不在,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公安机关作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管理社会治安的直接执行者,始终处于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之下。一是推进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服务行为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通过开展“警民座谈”、“警务咨询”、“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实现警察和群众的零距离接触,有效促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公安机关自身要利用好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事(案)例,扩展宣传的正面效应,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晓度、美誉度和认可度。对于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要保持高度敏锐性、敏感性,以公开、公正、透明、迅速的态度妥善应对,通过及时有效的梳理和引导,引导群众客观公正评判公安机关业绩和队伍形象,防止恶意炒作现象出现,努力消除杂音,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由此可见,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所在,只有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始终,不断与时俱进加强改进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双提升”。
以上观点是笔者在派出所近10年的工作经验上,站在公安机关的角度,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问题发表的粗浅观点,请批评指正。
供稿:市公安局 作者:马蕊